盐城市区开展集中整治沿街主次干道禁设废品回收站点

    物品堆放杂乱、消防设施不齐全的废品回收站点极易引发卫生、消防、噪音等多方面隐患,同时也损害了市容市貌。为此,昨天下午市创文办召开会议,研究部署进一步集中整治市区废品回收站点工作。

    据了解,盐城市区废品回收站点数量多,经排查有302家,有证经营的点只有100多个,六成以上废品回收站点都是无证经营。市区的废品回收站点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脏乱差、私搭乱建、无证经营,布局不够合理,有的离居民区太近,有的靠水源地过近。目前,我市正对市区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规范管理,通过整改和搬迁,以达到标准。

    根据部署要求,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必须达到以下标准:经营用房性质合法、手续完备;持证亮证经营,管理制度上墙。店容店貌整洁,收购物品按品种分类,堆放整齐有序;店招店牌符合规范,并经城管部门审批。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,无乱堆乱放、乱贴乱画、乱倒乱扔、污水乱排、出店或占道经营等现象;有密闭式垃圾箱(桶)和灭火、消毒等设施设备,生活区与交易区隔离,无旱厕;不得设于沿街主次干道、铁路沿线500米范围内,1000米间距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点;不得邻近水源保护区、公园;距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米以上。